1. 向學校租借場地, 應該做為課程發展或實作, 在第一社大卻成為少數員工自行分配給特定學員當農場, 收成只由這群人分配, 慷他人之慨, 有何公民機制可言?
2. 開某些課(例如: 從種子到餐桌), 可以一再跳過課程委員會審核程序, 直接在編排 DM 時加上去, 有何制度可言? (103秋季與104春季皆是.)
3. 因人數過少必須割捨課程時, 少數課程的開課原因, 是"長官的老婆"有報這門課. 而還會收到"長官"來提醒: 以和諧為要.
4. 學員想報名某些課程(陳乙平老師)時, 竟有工作人員擅自要變更為另一堂課(郭志榮老師), 經學員一再更正, 才修正回來.
5. 在添購器材時, 不顧現有幾項文具已充足, 而採購"比較可愛"的同類型文具, 有何節約/環保可言?
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, 推動公民社會? 還是私相授受?



如果一個機構工作人員, 只因為是主管開的課, 所以熱衷於器材安裝, 而其他所有老師的器材, 就叫其他同事處理.
這樣的工作人員, 不是服務權威是什麼?
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週三的課.



如果工作人員私下跟講師說, 找他報名就可以有兩門課優惠.
這不是私相授受是什麼?



看到第一社大最大的問題, 就是:
「社區將綠地改變成園圃並不代表具有公共利益,而在於背後機制對於開放參與的討論。」
如果各種場地的使用, 特別是另外借用的農地使用, 先設限只有特定班級或受邀學員才能參與討論, 連使用哪間教室討論都在公務行事曆看不到, 辦再多場都還是封閉的, 公器私用的小圈圈而已.
(不用急著澄清了, 我是對事跟對工作人員的價值觀及操作法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