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停掉了一張悠遊聯名信用卡, 感覺是自己很明確地跟客服人員說的, 很明確的是自己的意思, 辦好停用手續之後, 想要剪斷放進文件夾時, 卻發現還有 2 張已經停用的卡. 到底是什麼時候停用的呢?
對這兩張卡停用的狀況想的好久, 花了很久才想起來, 似乎是 3 年前在台北剪掉的, 剪掉的理由是什麼? 卻很模糊了.
突然想到"刺激1995(電影)"中, 摩根富里曼申請假釋時, 說他想和當初殺人的小男孩溝通, 表示他已經跟以前的他分開了.
而我是不是也已經和在台北的我分開了呢? 那牽連著我的, 又是什麼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