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最近因為頂新事件,大罵法官的網友;我只能說這些網友的邏輯能力需要加強。

首先,法官是依證據判案,而新聞媒體收集的證據通常不會被採用,而公共事件,會由檢查官以公權力收集。

為了避免冤案,也會排除許多「有可能但無法證明為唯一解」的證據。

所以要罵法官之前,先看看檢查官提出的證據是否足夠,如果檢查官有好好收集,再來罵法官也不遲。

P.S. 當然還是要先拒用頂新跟統一產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