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反對性濫交, 只是跟避免在公共場所打噴嚏一樣的衛生習慣.

我不反對婚前性行為, 因為性行為是本能, 婚姻制度是法律規定;
但性行為相關的對小孩子的生育, 養育, 教育問題, 要能夠有責任, 才能進行.

我不是反對有個伴或結婚, 只是我希望是能互懂或彼此包容的人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