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了一個月 Pokemon Go , 覺得這遊戲跟實體商業模式不太像有新模式.
先從吸引力開始, 這遊戲主要的出發點是"殺時間", 等公車, 準備接電話的空檔, 幾十秒的時間就可以抓一隻寶.
如果有打算十分鐘左右, 再到道場進行戰鬥, 另外加上散步時可以累積里程, 各種勳章.
讓遊戲一直充滿小確幸, 升級, 抓到多樣的寶, 寶可以再升級, 寶可以對戰....
和傳統手遊不同的是, 透過地圖跟現實結合, 以及怪物組合互打, 讓玩家有操縱的成就感, 就算道場打輸了, 透過抓寶與升級補足這失落感.
所以可以進行的商業模式, 就是賣寶箱, 註冊景點(pokestop)等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