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其實更複雜, 包括:
1. 傳統"家族"為了家族利益(土地/生產勞力), 家族內的關係, 所以透過婚姻來約束, 以及建立家族間的勢力交換.
2. 性病預防.
3. 家庭內的資本流動(繼承/贈予等).
4. 性忠貞.
所以要討論婚姻, 就要考慮哪些是"傳統家庭"期望達成, 而"同性伴侶"無法做到?


補充一下, 結婚生子再出櫃也可能是:

1. 在個人對性傾向不明確或受到社會(家庭, 同儕)引導下, 進行模仿的動作(反正大家都跟異性結婚, 就跟著做).

2. 之後才覺得不會從成家, 異性性行為中獲得滿足, 而發現對同性才會有悸動時, 不影響原社會功能(成家), 就決定出櫃了.


目前是無法證明性傾向來自"純生理(DNA)", 不過動物界也一直都有同性戀, 因此可以推論"原生"就有同性戀的可能.


在後天部份, 由於人類有較複雜的社會認同關係, 也就是包含愉悅, 崇拜等, 因此成長過程中有人混淆了情感關係而變成同性戀是有可能的.